各学部:
为保证毕业班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两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专科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实践环节
1、毕业实习
1)毕业实习实施前,各学部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拟订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并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制订毕业实习大纲及具体实施方案。
2)毕业实习执行过程中,指导教师做好全程指导并督促学生完成毕业实习报告。
3)各学部定期对学生毕业实习情况、毕业实习基地情况进行抽查,并填写毕业实习中期质量检查情况记录表(指导教师用)及毕业实习基地质量检查表(学部用)。
4)各学部教务办协助指导教师统计学生实习单位及岗位,并制成学生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
5)上述各项教学资料制订及归档报送要求见附件:毕业实习教学档案报送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
1)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前,各学部拟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并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
2)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篇数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含跨学部、跨专业指导)如下:指导本科生不得多于15篇。助教(或同级职称)必须在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辅助指导下承担不多于10篇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其工作量按助教80%、高级职称教师20%比例分配。
3)各学部组织、建立毕业设计(论文)题库,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拟题报审表。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题目后,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定题与前期拟订选题不符,应在2019年3月底前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变更。
4)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指导工作。检查以各学部自查为主,学院抽查为辅,针对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表。
5)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结束后,各学部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6)上述各项教学资料制订及归档报送要求见附件: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档案报送要求。
二、专科毕业实践环节
1、有关专科毕业实践教学环节要求见《两院高职高专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2、其教学资料制订及归档报送要求见附件:顶岗实习教学档案报送要求。
三、毕业答辩、毕业实践成果展示及后期工作
1、本科毕业生答辩及专科毕业生成果展示安排在2019年5月中上旬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部根据自身情况而定。教室及用车需求提前到实践教学管理科申请。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分配、答辩有关数据信息请于2018-2019学年下学期第3教学周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各学部在答辩、成果展示结束后3天内完成学生成绩登录工作。
4、各学部应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省级、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5、按学院有关规定做好教学资料汇编、归档工作。
6、学生、教师所用毕业实践环节有关资料请到教务处领取,各类报表均可在教务网下载专区下载。
四、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有关经费
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有关经费使用具体见学院《实习经费实施管理办法》及《关于专科毕业实践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经费报销发放的说明》。
附件1:毕业实践教学资料汇总及完成时间安排(见教务网下载专区)
附件2:毕业实习教学档案报送要求(见教务网下载专区)
附件3:顶岗实习教学档案报送要求(见教务网下载专区)
附件4: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档案报送要求(见教务网下载专区)
教 务 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