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鄂教师[2017] 3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