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预立卷档案材料,由负责收集整理人员管理,并在两个月之内完成整理,编制档号,入库保管;
第二条 凡进入库房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管理。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第三条 库房档案柜架应排放整齐,每排柜架之间,要有不少于80公分的通道,四周离墙也不少于50公分,库房内严禁存放杂物,保持整洁干净;
第四条 档案进出库房应有严格手续,每半年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清点核对,以防丢失或放错位置;
第五条 档案管理员在接收、转出档案文件材料时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做好登记,若工作岗位变动时,须将所保管的档案填写移交表一式两份,向接收人移交,做到帐物相符;
第六条 档案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系统和档案数据的安全,并经常对数据进行检查和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