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院有资产租借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8-08-30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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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yl23411永利集团官网登录、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及《yl23411永利集团官网登录、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处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院有资产是指各部门占用和使用,在法律上确认为学院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合。具体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二 院有资产出租

  第三条 院有资产的出租,是指将学院资产以租赁的方式出租给院外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使用,并收取一定的租赁费用。

  第四条 院有资产出租程序:租用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现资产占用部门签署意见,报资产办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后,再由资产办与租用单位或个人协商谈判,签署和履行租赁协议。未经资产办审核和主管院长审批,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将院有资产租赁给院外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使用。

  第五条 资产占用部门要加强租出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损坏、丢失、流失。资产办负责对租出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完好率。

  第六条 资产出租所发生的一切收入归学院,必须全额上交财务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租赁费用由资产占用部门负责收取上交,并报资产办备案。

  二 院有资产借用

  第七条 院有资产的借用,指在本院的院务活动中,本院的师生或部门从学院或其他部门借用、领用各种仪器、设备、家具等。各部门不得将院有资产出借给非本院师生或单位使用,也不得将院有资产出借给本院师生用于私人生活、活动(学院统一配置的除外)。

  第八条 院务活动,指学院、各部门、各专业班级、各类群团组织所举办的各种集体性质的活动。具体包括迎新生活动、毕业生双选会、各类文体活动等。

  第九条 在院务活动中所借用或领用的各种仪器、设备、家具均属学院资产,产权归属学院,借用或领用人对所借资产在借用期内负有保管、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经办人为第二责任人,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十条 借出部门对借出的资产负有监督、管理、回收的责任。

  第十一条 凡需借用、领用院有资产,需写出书面申请,具体经办人签字后加盖本部门公章,经借出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才能出借。未履行借用、领用手续,或手续不全者,有关部门有权拒绝出借。

  第十二条 具体经办人只能是本院教职工,各部门所指派的学生及其他人员不得作为具体经办人。各系内的学生班级、学生联合会、学生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均视为各系组织的活动,由各系的相关教师作为具体经办人。

  三 损坏丢失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在借用期内发生所借资产损坏、丢失的,能够查明具体当事人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不能查明具体当事人的,由活动举办部门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院有资产损坏、丢失赔偿标准按《yl23411永利集团官网登录、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处理办法》执行,《处理办法》中没有的或者不具体的参照出借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赔偿金的处理办法按照《yl23411永利集团官网登录、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处理办法》执行。

  四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资产办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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