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院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院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五、负责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负责全院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及档案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八、开展档案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