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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2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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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8级学生档案移交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项说明如下:

  1. 新生档案的归档材料内容为:高招材料、高中材料、党团材料和《学生入学登记表》。

  2. 新生档案移交表以档案室制作的“2018级新生档案(材料)移交明细表”为准,各学部在移交学生档案时,请在档案袋的背面填写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并按其学号顺序进行排序整理,同时附上与此顺序相对应的纸质版(2份并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版的学生档案(材料)移交明细表。

  3. 新生档案(材料)移交明细表及电子版一同移交。

  4. 各学部应及时审核2018级学生档案,指派专人(新生班导)负责学生档案工作,并与档案室的老师保持联系。

  5. 移交新生档案准备工作时间:10月15-18日领取档案袋和《学生入学登记表》;10月19-25日各学部收齐新生档案材料,按学部、学号、姓名、专业顺序填写信息、核对档案材料等;10月26日至11月20日为新生档案的移交、整理及归档时间。

  6. 新生档案的具体移交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6-11月2日 城院及外院各学部

  11月3-20日 档案室将新生档案按学部、学号、班级、专业分类上架,录入学生信息、整理形成档案目录索引等。

  附件:2018级新生档案(材料)移交明细表

  综合档案室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考生来源

团员材料

高招材料

高中材料

学生入学

登记表

备注

 

 

 

 

 

 

 

 

 

 

 

 

 

 

 

 

 

 

 

 

 

 

 

 

 

 

 

 

 

 

 

 

 

 

 

 

 

 

 

 

 

 

 

 

 

 

 

 

 

 

 

 

 

 

 

  2018级新生档案(材料)移交明细表

  移交单位(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

  移交人:           接收人:

  移交时间: 接收时间:

  注:

  本表一式两份(A4打印纸),一份留存,一份(部门盖章)连同电子版本交档案室核查存档。

  考生来源栏:外省的填写到省,如“四川”、“福建”,省内的填写到市,如“孝感”、“荆门”即可。

  团员材料栏填写“志愿书”、“团员证明”或“介绍信”,无任何材料的在该栏内填写“无”。(注:团员证不装入学生档案袋)

  高招材料栏填写学生高招材料的具体内容,无任何材料的在该栏内填写“无”。

  高中材料栏填写学生高中各类材料的具体内容,无任何材料的在该栏内填写“无”。

  学生入学登记表栏填写“有”或“无”。

  备注栏:无任何材料的在该栏中填写“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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