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者凭本人正式校园一卡通借阅,不得使用他人证件。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为方便他人利用,阅后图书请放回原处。
3.读者应爱护图书,所有图书不得勾划、批注、涂抹、撕页,损坏图书者按图书馆规定罚款、赔偿。
4.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以确认。否则还书时,工作人员发现上述问题,由当前读者负责。
5.未办借阅手续,私自携书出馆者,将按窃书处罚。
6. 读者借阅权限
读者类型 |
允许借阅(册) |
借阅期限(天) |
续借(次) |
续借期限(天) |
教师 |
15 |
90 |
0 |
0 |
学生 |
10 |
30 |
1 |
30 |
7.学生外出实习,教职工外出进修、学习、出差,应提前办理还书手续,避免产生超期。寒暑假期间,到期图书不视为超期,但必须在开学返校7天内归还,否则以超期处理。
8.毕业生离校、教职工离职前,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并结清各类欠款,如有图书遗失等情况须按章赔偿。经图书馆盖章认可后,方可办理离校、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