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号)要求,武汉市教育局将开展2018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已在网站发布公告。为做好武汉地区高校2018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必须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申报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武汉地区高校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当地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
二、认定范围和条件
武汉地区高校2018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
(一)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
(二)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因申报教师资格时尚未毕业,高校应为申请人统一出具证明公函(格式见附件1)。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申报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四)教师资格体检合格。要求必须使用指定体检表(见附件2)。高校医院如具备体检条件,可以安排学生体检;否则要学生到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指定医院名单详见公告)。
(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要使用指定的表格(见附件3),由高校有关部门鉴定盖章。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
只有开通现场确认后台的学校,其应届毕业生才能进行网报。
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报。
四、高校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报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到高校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范围
不得对非应届毕业生、非本校生、非普通全日制学生(自考、成教、网络等学制毕业生)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一般应安排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后,具体时间由各高校在网报开始前自行确定并提前告知市教育局和毕业生。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应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要求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在诚信承诺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普通话水平必须是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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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6.检查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7.个人照片一张(照片贴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意只粘贴一个角,供后面教师资格证贴照片用)。
(四)现场确认时注意事项
各高校工作人员应在现场确认前一天登录现场确认网站(#,提前导出网报人员名册,便于现场确认时对照名册审核材料。注意名册中“考试类型”字段栏是否出现“非统考”的,如有,则属非正常申报,应重点核查。
现场确认时注意:
1.申请人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粘(附件4)贴在档案袋上。
经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工作人员要在所有复印件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印章和部门公章,退回原件;在档案袋封面“基层单位审核人”处签字确认,并在《申请表》第四页从“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到“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等栏目填写结论(“合格”)或盖章。
登陆现场确认用户网站,选出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只能一个一个点选),在“认定信息”页面,是否参加测试选“是”,“确认结论”区域的 “状态”处选择“确认通过”,并在“档案号”处为通过人员依次编档案号,然后点击“提交”。
在申请人的申请表、档案袋封面上写下相同的档案号。
五、高校向教育局申报材料
各高校应在5月15日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武汉市汉师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可与陈科长提前预约具体报送时间(联系电话:82811449,地址:汉口沿江大道蔡锷路1号,明珠豪生大酒店旁)。
向汉师教育人才中心报送材料时,除提供申请人个人材料(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为原件,其他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还要提供加盖学校部门公章的申报名册 (附件5)和公函 (格式见附件1)。
六、高校领取教师资格证
市教育局计划在6月中下旬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及证书印制工作,各高校凭申请人毕业证书盖章复印件(按档案号排序),到汉师教育人才中心集中领取教师资格证,并与市教育局预约盖章。学校领证后注意及时将1份盖章申请表归入毕业生个人档案(此表为毕业生今后证明教师资格有效性及遗失补办教师资格证的唯一有效凭据)。
有关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表格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搜索“武汉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查询、下载。
如高校同意按上述通知要求组织应届毕业生集中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请在3月21日前将本校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QQ发给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万老师,以便提前为学校开通现场确认后台。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