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及清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1、本届本科毕业生的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5月11日到12日。各学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前移答辩时间。
2、毕业设计(论文)、实习、顶岗实习的成绩要求于5月17日之前录入教务系统。
二、必修、限选课清考
1、跨两个及两个以上学部的清考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定于5月6日—8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其余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部组织考试,时间定于5月9日—14日。
2、请各开课学部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课程名称、学生名单等信息安排教师出卷,每门课要求出A、B两套试卷,考试时间100分钟,试卷母卷由开课学部于4月26日前提供给考试组织单位。考试组织单位负责考试试卷的制卷及保管。
3、请各学部清考的考试计划安排表于4月26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三、实践环节清考
实践环节清考工作由各学部组织。由学生所在学部负责学生的召集组织工作,实践环节教学任务承担学部负责指导教师的委派、成绩的评定及上报工作。
四、专业任选课清考
专业任选课程补修由各学部组织。对没达到专业任选课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部安排课程,供学生补修。
五、公共任选课置换学分
公共任选课(以下称:公选课)学分要求:本科4个学分,专科2个学分。
公选课学分未达到要求的学生,请抓紧时间,登陆教务处“网络通识课”修读学分,“网络通识课”考试结束时间4月30日。
六、相关事项
1、清考成绩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于5月17日前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纸质版成绩单要求学部主任签字)。
2、清考试卷和重 (补)修的材料由课程所属学部整理归档。
3、请各学部督促毕业班学生准时回校参加清考及实践环节、任选课的重(补)修。
4、对学生要加强考纪考风教育,严禁任何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杜绝请人代考。
5、各学部成立考试巡视小组,考试期间对各考场进行巡视,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和考生的考纪、考风等情况。
教务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