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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0
作者:经济与管理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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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学院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项目和重点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青年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设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关要求

  1.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

学院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周二)。

2.请各部门加强申报项目的审查并做好申报材料内容及格式的审核工作。有意申报人员请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即请各部门于学院申报截止时间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A42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503843497@qq.com。

  3.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

  4.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8年10月23日前按系统网报要求扫描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5.本通知不单独印发文字稿,各单位可在科技处办公QQ群或学院科技处网站下载查阅。

  联系人:侯畅 联系电话:86490772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2.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3.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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