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学院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项目和重点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青年项目
重点项目
指导性项目
二、有关要求
1.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
学院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周二)。
3.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
4.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8年10月23日前按系统网报要求扫描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5.本通知不单独印发文字稿,各单位可在科技处办公QQ群或学院科技处网站下载查阅。
联系人:侯畅 联系电话:86490772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2.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3.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