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1 来源:管理员 浏览次数:5212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 》等规定要求,根据上级党组织总体部署,现就学校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勇于担当、务实重行,促进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9年3月1日之前,全院基层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党员民主评议。

  三、会议形式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可一并进行。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四、对象范围

  1、党组织关系在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工作步骤

  全校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应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1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以党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采取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适当方式,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开展1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党支部委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对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

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查摆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承诺践诺情况摆进去,坚决防止查摆问题“想当然”“空对空”。

4

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支部成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学习、工作实践和岗位职责,结合发挥作用情况,讲真话、说实话,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能自说自话,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5

支委会对党员自我评价、会议评议结果、现实表现等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不超过党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30%(各二级党组织“优秀”等次也不超过全体正式党员总数的30%),评议的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进行教育帮扶;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其现实表现和态度,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办法程序,作出相应处置。

6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逐条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党员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要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支委会要进行专题研究,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高质量开展。

2.

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员习惯在相互提醒和批评中进步。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对网上购买对照检查材料等行为要及时处置。

3.

各基层党支部将《两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原件留存,将《两院党员自评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两院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汇总后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两院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两院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数据统计表》(附件5)于3月1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联 系 人: 吴丽波 丁晨曦

  联系电话:027-86478551

附件:

1.《两院党员自评情况登记表》

  2.《两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两院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4.《两院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5.《两院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数据统计表》

  两院党委组织部

  2019年2月19日

  附件1

  两院党员自评情况登记表

  所在党支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入党时间

 

党内职务

 

自评等次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工作部门及其职务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自评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用“√”表示;

  2.此表由党员本人填写,并亲笔签名,以支部为单位报所属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附件2

  两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序号

姓名

评议等次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备注:1.评议等次包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

  2.对照党章关于党员标准,综合党员在日常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定,在4个选项中任选一项,用“√”表示。

  3.本表由党支部留存备查。

  附件3

  两院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名称:

  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民主评议情况

本支部共有党员XX名,其中正式党员XX名、预备党员XX名。参加此次民主评议的党员XX名、群众代表XX名。本次评议,评出优秀党员XX名,占XX%;合格党员XX名,占XX%;基本合格党员XX名,占XX%;不合格党员XX名,占XX%;不定等次的预备党员XX名,占XX%。

等次

姓名

入党时间

现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

优秀党员

 

 

 

 

 

 

 

 

 

合格党员

 

 

 

 

 

 

 

 

 

基本合格党员

 

 

 

 

 

 

 

 

 

不合格党员

 

 

 

 

 

 

 

 

 

  备注:此表报所属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附件4

  两院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二级党组织名称:

  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民主评议情况

本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共有党员XX名,其中正式党员XX名、预备党员XX名。参加此次民主评议的党员XX名、群众代表XX名。本次评议,评出优秀党员XX名,占XX%;合格党员XX名,占XX%;基本合格党员XX名,占XX%;不合格党员XX名,占XX%;不定等次的预备党员XX名,占XX%。

等次

姓名

入党时间

所在党支部名称

优秀党员

 

 

 

 

 

 

 

 

 

合格党员

 

 

 

 

 

 

 

 

 

基本合格党员

 

 

 

 

 

 

 

 

 

不合格党员

 

 

 

 

 

 

 

 

 

  备注:此表报党委组织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报送材料清单:

(一)2019年3月7日前,基层党支部留存或报送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材料

  1、《两院党员自评情况登记表》(签名纸质版,以支部为单位报党总支)

  2、《两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原始测评表,留存党支部)

  3、《两院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党总支)

(二)2019年3月10日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留存,并报送党委组织部材料

  1、《两院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两院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数据统计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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