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毕业生档案采取以学部为单位,学院邮寄及其它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转递。
1、各学部档案材料移交时间安排:
6月17-23日 城、外院移交装档
注:各学部来档案馆装档前,请提前预约装档时间
2、各学部毕业生班级导师务必在6月23日前将毕业生档案材料汇总并确认无误后移交档案馆,准确填写材料移交表(《毕业生材料移交表》档案室已按专业、学号制定打印完毕)并装袋,保证学生档案材料齐全,移交表信息填写无误。
3、各学部毕业生班级辅导员务必在6月17日前将学生考取的研究生学校的调档函原件交到档案馆,考取研究生的学生档案将在6月26日提前发出。
注:在调档函的空白处写清楚姓名、专业、学号、联系方式、材料齐全后发放
4、6月24日-7月3日,档案馆按院就业办提供的派遣地址,完成毕业生档案分类、清点档案数、档案封袋、数据整理、制表、及转递工作。
5、有提档需求的毕业生,具体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自提档案的毕业生(个人档案已封袋)可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调档函原件到档案馆填写《学生提档承诺书》,并办理相应手续便可提走个人档案。
(2)若委托他人办理提档,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调档函的说明:
就业单位是“国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毕业生,调档函必须由“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
就业单位是“私营或合资企业等”的毕业生,调档函须“委托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具”。
注:凡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能调档。
6、因故未发出的档案,在当年11月底前档案馆将告知各学部,各学部要督促学生尽快来校办理相应手续,以便使学生档案尽快转递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