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对学校2022年国庆节放假安排调整如下:
一、10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放假;10月3日(星期一)至7日(星期五)正常上班上课;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正常休息。未安排休息的3天假期纳入寒假安排。
二、全体在校学生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各班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和学生个人不得组织外出旅游、聚餐等活动,省内须回家的学生,最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各学部加强对师生员工国庆节期间提倡就地过节、健康出行的核批和检查。
三、各单位要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要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按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置。全体师生员工要妥善安排假期生活,切实遵守防疫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防范,倡导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特殊情况确需前往必须按照规定履行报告审批手续。
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